各教学点、校外学习中心:
为鼓励先进、树立典型,激励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全面发展,学院决定在表现突出的成人教育及网络教育学生开展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表彰。现将2023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2年春季成人教育及网络教育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理想信念坚定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.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道德品质优良,在籍期间无违法、违纪、违规、违反诚信行为。
3.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,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积极努力,有较强的敬业精神。
4. 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。积极参加网上教学活动、在线辅导、学习小组或班级的活动;按时完成平时作业,自主完成网上约考及选课等各学习环节;评选年度取得教学计划规定必修课程学分,取得选修课学分10分及以上(不包括统考、重修及社会实践科目的学分),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(不包括统考、重修及社会实践课科目成绩)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1.具备“优秀学生”之1、2、3项。
2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等;评选年度内,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,选修课取得学分不低于10分;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(不包含统考、重修及社会实践科目成绩)。
3.热情为班级同学服务,工作积极主动,绩效明显,模范作用突出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学生自主申请,站点负责组织推荐。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认真填写《优秀学生、学生干部评优推荐表》(附件1)一式两份,需双面打印,单位及站点分别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
(二)站点初审及申报。站点初审通过的,填写《优秀学生、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在“新综合管理系统”处进行网上申报。
申报时间:2023年10月16日-10月20日。
(三)材料寄送。站点10月20日前(以邮戳为准)将《优秀学生、学生干部评优推荐表》及《优秀学生、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》及相关附件材料按要求整理,并邮寄至学院学生工作部(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励志楼124室,姜老师,电话:028-87352596)。
(四)评定公示。学院审核评定结束后,评定结果11月上旬进行公示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站点应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切实落实,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及组织工作。
(二)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意见,严格坚持标准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宁缺毋滥。
(三)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评优材料的,视为放弃参评。
五、学生表彰
学院对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,表彰决定记入毕业生档案,表彰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。
六、 优秀学生案例收集
站点从评选出的优秀学生、学生干部中选拔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,总结梳理形成优秀案例材料,配合学院做好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传工作。优秀案例材料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部。
七、其它
如有疑问,请联系所属教学点、学习中心咨询。学校联系电话:4000810651。
特此通知
必赢242net
2023年10月14日